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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女人,必须如此!



  我从机场的路上开车回家,虽然驾照上个月才拿到,开起车来早已是老手。我所在的这家跨国广告公司的老总Peter带人来视察工作,忙了一整天才把他们送走。今天的心情很不错,回去要好好泡一个香氛浴。车子驶进市区主干道,左转,右转,不一会我在CBD高尚公寓里的家就到了。我住27楼,数字和我的年龄一样。我将车停入车库,习惯性地用食指转动钥匙,抛向空中,再接住。转弯,上楼,步入大厅。今天是小王和小李值班,这里的保安和我很熟,“今天回来的好早啊,林小姐”,小李笑着打招呼。我以笑作答,挥手示意。

  二

  躺在浴缸里,被热气蒸得有点晕晕的。特别想睡觉,可脑子里却在转着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我曾疯狂地爱过一个人,从他的头发到脚趾,无一不爱。他清澈的眼神如溪水般透明,荡涤着我的心神。他细软的声音如微风一般,熨得我的心服服帖帖。可在这个夏季,我却死活找不着他。离开他已经有4年了,这足以改变我命运无数次的4年。沉静下来的分分秒秒,我皆是痛苦的,如岩浆浇在心上还发出声,比烙铁烙在我的肉体上还要剧烈。

  那时,他身边的女孩一个赛过一个,精致得仿佛一碰就会碎,他挽着她们就象太阳与环绕在其周身的星星一样登对。我如同黑暗中的舞者,是他的影子,可我还是一厢情愿地赤着脚在他周围跳动着,幻想能引起他的注意。可他除了当我是朋友,什么也不曾给我。

  大学毕业那一年,为了他我进了汽车工厂,成为一名办公室文员。当时这是我留在这个城市里的惟一出路。厂里当权派斗争得很激烈,厂长的三姑六姨周围布满了耳线,恰逢“精简人员”,平日里不多言语的我就被下放到车间和工人师傅们一起劳作,生产。尽管带我的师傅总是照顾我,可我的双手还是长满了水疱,一碰就火辣辣地疼。

  有一天,他来找我,穿着那件我百看不厌的白衬衫黑裤子,帅得犹如皓月,犹如星辰。看着蓬头垢面的我一脸憔悴,他一脸的不悦:“林文,你怎么把自己整成这个样子?”我站在他面前仿佛灰姑娘正在掏煤炉被王子逮了个正着,丢人到了家,丝毫没有想到还有“劳动是光荣的,劳动的人是美丽的”这句话。他跑来告诉我,他们一帮朋友要结伴去溜冰、蹦迪,问我要不要去。

  还未等我回话,不知从哪跳出一个娇艳欲滴的女孩,穿着苹果绿的时下最流行的吊带裙,脚下一双白色网状无后跟运动鞋。白皙的瓜子脸上满是兴奋。我尴尬地拿着工作帽,头不晓得往哪边看。穿了一天的蓝色土布工作服已是油渍斑斑,如果不是我还扎着马尾辫,别人还很难认出的性别。

  在那一瞬间,本来蠢蠢欲动的心跌向深渊。“不去了,你们去吧!”那个女孩一听,拖着他的手,如旋风般在我面前消失了。我是希望我可以忘记,忘记他在我面前的笑容。这该从哪里说起,他笑我的男性化,笑我的固执,他离我很近又离我很远。我背叛了自己的个性只为和他在一起,做他的影子。他有时将手环着我的肩,大声开着玩笑,不把我当成女孩,而是哥们。他周围的女孩子在这种暗示下,对我丝毫没有戒心。我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两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收拾着行李,8平方米的房间里乱得不象话。我和同厂的1个工友合住一间屋子。屋子里摆了2张单人床。除此之外桌子、椅子、锅碗瓢盆、半空中绳子上挂着的女人的内衣、内裤,几乎没有空间让一个人能进行干净整洁的日常生活。可这一晚,我就要永远的离开这8平方米,远远地走开。辞职已得到批准,在车间主任眼里我丝毫没有留下来的必要,他早已替他农村的堂叔的女儿物色了我这么个位置。我无所谓,我不要和任何人吐露我离开的真正原因。

  我虽然痛恨黑夜里的离别,在夜里的我会更孤单,但黑夜在吞没我时又会接纳我。那天晚上,没有人送行,没有人道再见,他也许正在甜甜的梦里和另一个、再一个的女孩子在一起。

  “我不能和你说再见,因为我和你永远不想再见面”。我坐在火车上,默默地在心里说。

  4年里没有他的消息,我早已为他想了顺利的结局——在公司里越升夜高,找到令他惊艳的女孩,结了婚。不,也许还没结婚,还在寻找。他早已不记得我是谁。即使偶尔想起,也不过是一个和哥们一样的女生,一个对他无半点吸引力的假男生。越长大,越发现原来爱是如此的不圆满。你认为是今生另一半的那个人却在找寻着他的另一半。

  工作,奋斗。说起来和许多人都很相似。做过销售、公司文员、前台接待;充电、苦熬,一直做到公司在大陆地区所设公司的副总裁的位置,就这样过来了。说不清这里面有多少幸运的成分。凭我的起点到今天已属不易,或许这是命运给予我放弃爱他的补偿。

  三

  两个人的相遇,不早不晚,就在那一刹那间。我在Taxi停车站等出租车。我的车子送去修了。我看着手表有些焦急,下雨天等出租车的人特别多,好不容易有一辆车停在我面前,我正待打开车门,另一只男人的手同时伸过来,正好触碰到我的。我本能的一缩。低头看他大跨步溅出的水在我裙子上留下了印记。我有些恼怒,抬头要说话。一双熟悉的眼睛,对方也颇为错愕:“你!”

  我们同时发声。怎么会?发誓永不再见的人竟然又见面。司机按了按喇叭。“你们走不走?”我反应过来,打开车门钻进去。“你也一起上吧!”他从后门上了车。“你去哪?我让司机先送你。”我没有回头地问,内心好不平静,想掩饰住情绪。“国立大厦”,他的嗓音和4年前相比,多了一份男人味,醇厚而不失清新。

  他下车后,敲了敲我旁边的窗户。他好象有话和我说。我摇下窗。“给我一个联系电话”,他不带什么表情的要求道。仅仅犹豫了几秒钟,还是从包中掏出笔和记事本,飞快写下所有可以找得到我的私人电话号码,撕下来,递出窗外,向他摆摆手。

  我始终没回头。不给他名片是因为我还没有从这次偶遇所带来的惊讶中理出头绪,我不确定是否有必要让他了解我的现在。

  四

  晚上回到家,关了灯想着今天和他的重逢。推开窗,天空好漂亮。好多年没有张望过天空了,或许是我太忙,根本没有时间。我的悲伤、痛苦星星都知道。和小时候一样,我喜欢找一颗星星做我的谈话对象,它会向我眨眼睛,抚平我心中的创伤。

  我伸出手来,想去触碰离我似有无穷尽远的天空。模糊了4年的面孔在今天早晨在我脑海里清晰起来。

  我想我的身体里一定还存有天真的一面,这或是我拒绝了许多条件很不错的男士的原因。我还在骨子里认为此生一定会有值得相守的人,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只要有爱就足够。

  五

  两天后,他打了我手机,要请我喝咖啡。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放下手头的所有工作。

  当我赶到星巴克时,从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他,他穿着黑色的西装,咄咄逼人的相貌引人注目。我早知道大学时有许多女生为他神魂颠倒。可是我已过了那个年龄。何况我用4年的时间来冷冻我的心。一生的前几年未透露任何讯息,以后也打算继续沉默下去。

  他将替我点的咖啡推到我面前,却不说话。如今的我们俩都有了明显的改变。他不再总是满脸戏谲的大男孩,眼神内敛而深沉,似藏着心事。而我早褪去了青涩,蜕变为沉稳大方的女人。

  为了打破僵局,我只好先开口:“想不到这么巧,会遇见你。”他回答得很简单“对,好巧。”我想不出其他话,只好低头为咖啡加方糖,用匙子搅拌,暗暗的使劲。“你再这样搅拌下去,半小时也喝不到嘴里。”我只好停手,暗暗呼一口气。“喝完咖啡,我请你吃饭,怎么样,以前总是你请我。”我找话题聊天。“好啊,看你的样子应该可以大餐一顿。”他的嘲讽很明显,我勉强笑了一下。他好象已经改变很多,说话也改了方式。

  在西餐厅里,他看我熟练的用着刀叉,“看起来这几年你过的不错”。我将举到嘴边的叉子放下,“开始很苦,熬出来了”。他双手握着抵在颌下,一副深思的表情,我为这不尴不尬的气氛伤神。他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你还没问我这4年过得好不好?”这提醒了我,“你应该很不错”,我笑着试图调节气氛。“为什么?”“以前你过得就挺好!”“林文,你有没有当我是朋友,我自己一直还自作多情地认为我了解你。”“你是在怪我不辞而别?”我不打自招,“我当时对一些事情感到很困惑,不得不走”。谈到过去,我的胃开始痛起来。“我找了你很多次,用了一切方法,为什么你不告诉我你遇到了困难?”我怎么好开口说出困难是因他而起。“都过去了,人总要过不少难关”,我轻描淡写,“不谈这些了,好吗?算了,我带你去看电影,我欠你一场电影。”大学时有一次他请我看电影,结果被我放了鸽子,所以他始终耿耿于怀。“好啊!”他回答得很爽快。“不过你穿的太正式了点”,我一边结帐,一边判断。“无所谓,看电影没有人规定不可以这样。”他起身大步向前,双手插在西裤口袋里,背影是玉树临风的潇洒。偏偏那天,去的电影院在举办经典回放的活动,上映的是《云中漫步》,这是他请我去看我却未能赴约的那场电影,真是命中注定。

  六

  他因公出差的时间已满,要走的前一天晚上,请我出来喝酒。满以为自己可以很坚强的不去想他的即将离去,可在2瓶啤酒喝下去后,竟有些难过的醉意。想忍却没能忍得住。我终于借着酒力哭出来,半是清醒半是微醉。拼命的用尽力气,恨不得把胸膛里的愤懑、忧伤、压力都排解出来。

  周围的人见怪不怪的不予理会。他在一旁急忙将我拉近。这个晚上令我的记忆全部复苏,挡都挡不住。靠在他的肩膀上,那是我梦寐以求的港湾,少女时代的瑰丽天堂所在,他怎么可能知道。我无助的狠狠地抓住他的衣服,像抓住最后一点存在。

  他将我揽入怀中,给了我莫大的温暖。他下巴靠着我的头,嘴巴离我的耳朵很近,“林文,你知道吗?你走了之后我都快崩溃了,从大学到毕业我用了好多女孩来测你的心意,可都失败了。到最后我都害怕被你知道我爱你后连朋友都没的做。”我听了更难过,眼泪流得更凶。“你折磨了我4年,整整4年,我失去了快乐的理由,你怎么能这么残忍,怎么能?”“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一见到你就更难过”。我词不达意。他将我抱得更紧。

  七

  他离开后,1个月后又回来了。他申请调到我所在的城市,我决定这一次给自己一个光明的未来,不再选择在黑夜里逃走。

  结婚那天,当我将捧花扔到空中,快乐升到极点。当我被他一把抱起,全场掌声顿起。

  我偷偷用眼睛瞄着礼堂中的几个字:“祝唐宇峰先生与林文小姐新婚快乐、白头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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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满的结局,令人羡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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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把?这么长?不堪了,帮你顶一下
健迷Tomcent Lee——我的英文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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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之长,也不过是个红尘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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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美人如良将,不许人间见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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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海鸥 @ 2004-03-22 14:34:13)
如此之长,也不过是个红尘故事````````

是啊,红尘故事而已……而且…………

我看海鸥的口气,象是看多了亦舒、李碧华等,这两个人我极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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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亦舒的书我看了三分之二了,其中〈朝花夕拾〉我认为最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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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美人如良将,不许人间见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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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象楼上的几个!
我喜欢!非常!
女人就是这样,总是为了所爱的人可以忽略一切!哪怕是他不爱自己!
但是,女人又是种非常脆弱的动物,在自己承受不了的时候,只能选择逃避!
老天下雨了,又下雨了。
那是谁的眼泪?是我的吗?
在我心里流的泪水怎能让你看到?
其实,
就算我在你的心里哭,
你也一样看不到,
更何况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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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里真的不可能吗?????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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