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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闻]周华健哈尔滨演唱会组委会声明 [打印本页]

作者: 彩色沙漠    时间: 2004-11-8 10:37

为保障周华健哈尔滨演唱会组委会的合法权益,现严正声明:
  1、“新晚报之夜·周华健哈尔滨演唱会”的名称、入场门票及相关商业行为,是周华健哈尔滨演唱会组委会享有的专属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凡未经“新晚报之夜·周华健哈尔滨演唱会”组委会许可和指定从事商业行为和广告宣传的单位和个人,其行为均属侵权行为;

  3、“新晚报之夜·周华健哈尔滨演唱会”组委会现开始全面招商,取得授权的单位和个人方可进行相关商业活动,否则本组委会将依法行使诉权,追究侵权单位及个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周华健哈尔滨演唱会组委会

  法律顾问:李多多

  2004年11月8日
   (转自哈尔滨日报)

作者: 听健-云淡风清    时间: 2004-11-8 18:49

这些都是厉行公事
作者: 逆风飞扬    时间: 2004-11-10 13:12

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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