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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内首例假唱案曝光 假唱者将罚款至少2万元 [打印本页]

作者: 陈进    时间: 2010-1-25 20:16     标题: 国内首例假唱案曝光 假唱者将罚款至少2万元

国内首例假唱案曝光 假唱者将罚款至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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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mnews.com.cn 2010-1-25 9:11 江门日报 第7422期 A14版


  本报综合消息 内地去年订下法例严禁歌手“对嘴型”假唱演出,而去年黄圣依演唱会上的特别嘉宾方梓媛和殷有璨均被查出假唱,欺骗观众,将遭到至少2万元,最高10万元的罚款。众多媒体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都对这个事件展开报道,对香港歌手到内地登台影响甚大。


  黄圣依个唱嘉宾假唱

  内地歌手黄圣依去年9月19日于四川成都举行《今年我最红》演唱会,邀请到多位好友嘉宾撑场,包括台湾歌手任贤齐、内地歌王孙楠、方梓媛和殷有璨等。由于内地严厉打击歌手“对嘴型”演出,执法人员主动介入调查,发现方梓媛和殷有璨演唱时,麦克风一直没有任何讯号,表示两人用预先录好的歌曲代替现场演唱,首个假唱案就此诞生。

  假唱者吓坏了

  方梓媛和殷有璨所属的巨力影视传媒接受访问时立即“断六亲”否认两人乃公司签约艺人,公司负责人表示,她俩只是暖场的拉拉队的舞蹈演员,并非歌手,对于将被起诉公司感到不公平。

  前晚8时许,假唱者方梓媛和殷有璨主动和媒体取得联系,在电话中两人声音不停地颤抖:“我们还是小姑娘,央视、全国其它媒体都在报道,我们吓坏了。想不到当初为黄圣依姐姐暖场,会闯下如此大祸!”

  方梓媛称自己是成都人,2007年从上海电影艺术学院表演系毕业后,赴北京发展。主要从事舞蹈和影视剧拍摄。殷有璨则一口地道的重庆话,她介绍自己从中戏表演系毕业,现在正在北京忙于艺术培训的工作。

  为何要假唱?方梓媛和殷有璨回忆说:“我们唱歌只是兼职,去年9月19日,我们去给一位明星姐姐捧场。当晚大约7时30分,我们来到成都演出现场,一位演出专家要求我们在黄圣依个唱开始前当一下拉拉队,为提前进场的观众跳跳舞、唱唱歌,免得提前进场的观众无所事事地坐在那,无聊。我们就以舞蹈演员身份,为现场观众跳舞、唱歌。跳舞比较累,于是,便放歌曲原音对口型表演节目。”

  两人均表示:“我们愿意向观众道歉,并接受处罚。”

  至少罚款2万元

  前晚,有媒体采访了负责“假唱案”的四川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副总队长谭万春。当得知两位歌手主动与媒体联系,并表示道歉并愿意接受处罚后,谭万春表示:根据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条例》有关规定,假唱处罚额度是2万元至10万元之间。希望两位女歌手尽快到双流县文体局接受调查。他们会根据规定,正式做出一个合理的处罚。

  谭万春希望两位演员吸取教训,明白自己作为艺人,应该尊重观众。处罚不是目的,保护正常的演出文化市场发展,还观众一个公道,才是关键。(宗文)

  条例解读

  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对营业性演出现场的监管,加大对假唱、假演奏的查处力度。要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加大对假唱、假演奏行为的震慑力;要积极发挥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的力量,将存在假唱、假演奏行为的演员和有关责任方在媒体曝光,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抵制假唱、假演奏的氛围;要大力培养观众维权意识,最大限度地挤压假唱、假演奏的生存空间。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该“细则”于2009年8月28日发布,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假唱露馅的明星们

  ◎张娜拉 2005年底,张娜拉在上海举办歌友会,由于跳舞过于猛烈,导致耳麦掉在地上,然而让人奇怪的是没有耳麦的张娜拉依然“涛声依旧”,愤怒的歌迷要求罢买她的专集,她的父亲也为此出来辩解。

  ◎蔡妍 2006年12月15日,在一场时装秀的演唱会上,演唱完毕的蔡妍想要讲话却发现话筒没声音,结果在台上被晾了1分钟,这也充分证实了蔡妍是假唱。而随后出场的周华健则老辣很多,几乎每首歌曲都是真唱。
  ◎陈小春 2006年10月8日,陈小春在河北唐山一演唱会上,由于假唱被揭穿,致两万多观众嘘声一片。一男观众怒而冲上舞台将其所戴帽子夺下并与陈小春的伴舞发生推搡。在现场观众的强烈要求下,陈小春又重唱了一首歌,最后在现场公安的维持下,失控观众的情绪得以稳定。

  ◎吴建豪 安七炫 2006年9月22日,吴建豪和安七炫组成的KV组合在内地的首场演唱会在人民大会堂热闹开场,当安七炫唱完《SummerDay》后,本应是吴建豪的《身体会唱歌》,伴奏带却放出了安七炫的声音,下面立刻有观众高喊“假唱!假唱!”当吴建毫演唱完毕,伴奏带再次放错,台下又是一片嘘声。

  ◎布兰妮 2007年5月,“小甜甜”布兰妮在奥兰多的演唱会上对口型表演,期间播放的音乐多次出现问题,假唱痕迹明显,立刻被歌迷大喝倒采。跑惯江湖的她马上背对观众,以免露出破绽,但台下依旧嘘声四起,让布兰妮非常尴尬。

  ◎梁咏琪 2007年北京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梁咏琪倒数第二个演唱。她在边舞边唱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伴舞的衣服,当时就摔了一个大大的“屁墩儿”,足足有五秒钟呆坐在地上没有反应,而她的“歌声”没有停止,还依旧地“唱”着。站起来后的梁咏琪尴尬地停顿了2秒钟,随后举起话筒又开始张嘴“唱”起来了。  (宗文)
作者: kylintsao    时间: 2010-1-25 21:19

我记得几年前华健也谈到过假唱的事情,华健肯定是支持真唱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他都会这么去做。印象很清楚的是,当时华健说像感冒嗓子有问题等情况,也会用假唱应对,但是华健却从来不会这么做,这次的总管县巡回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我是坚决反对假唱的,希望中国乐坛打假能像中国足球反复那样猛烈一样,彻底杀杀这股歪风……
作者: 陈进    时间: 2010-1-25 21:30

支持华健
作者: 听健一生    时间: 2010-1-25 23:08

这个好,是驴子是马就该拉出来遛遛
作者: 伤心的歌    时间: 2010-1-25 23:44

引用:
原帖由 听健一生 于 2010-1-25 23:08 发表
这个好,是驴子是马就该拉出来遛遛
:对遛一圈
作者: 其实不想走    时间: 2010-1-26 05:52

引用:
原帖由 伤心的歌 于 2010-1-25 23:44 发表

:对遛一圈
所以,我就喜欢,华健,这一点,嘻嘻
作者: 健月朋友    时间: 2010-1-26 09:15

这就是我们爱的一个原因之一。
作者: 陈进    时间: 2010-1-26 09:42

华健省钱
作者: 其实不想走    时间: 2010-1-26 12:17

引用:
原帖由 陈进 于 2010-1-26 09:42 发表
华健省钱
错,喜欢上偶像,是大把大把的花钱,比如买碟啦,看演唱会啦,总之掏钱就是啦,不过,是华健,我愿意,哈哈哈
作者: kylintsao    时间: 2010-1-26 14:05

钱挣来就是花的,除了生活中的吃穿住行用等用度是必须的,其他当然是花在喜欢的地方,使自己的生活更加有意思,而在偶像上花钱就是这样的,话说有钱难买我愿意,在这方面买的还就是我喜欢我愿意,呵呵……
作者: 其实不想走    时间: 2010-1-26 18:28

只要是华健,花多少都值,哈哈
作者: 健月朋友    时间: 2010-1-26 20:27

引用:
原帖由 kylintsao 于 2010-1-26 14:05 发表
钱挣来就是花的,除了生活中的吃穿住行用等用度是必须的,其他当然是花在喜欢的地方,使自己的生活更加有意思,而在偶像上花钱就是这样的,话说有钱难买我愿意,在这方面买的还就是我喜欢我愿意,呵呵…… ...
哈哈哈,有理!
支持。
作者: 健月朋友    时间: 2010-1-26 20:28

引用:
原帖由 其实不想走 于 2010-1-26 18:28 发表
只要是华健,花多少都值,哈哈
不过吧,还得理性,不能盲目。。。
作者: 其实不想走    时间: 2010-1-26 20:30

引用:
原帖由 健月朋友 于 2010-1-26 20:28 发表

不过吧,还得理性,不能盲目。。。
哈哈,这是,有时候,就不由自主的就花在华健,身上了,哈哈
作者: 健月朋友    时间: 2010-1-26 21:05

引用:
原帖由 其实不想走 于 2010-1-26 20:30 发表

哈哈,这是,有时候,就不由自主的就花在华健,身上了,哈哈
嗯,情不自禁的!
作者: kylintsao    时间: 2010-1-26 22:30

所以说正在学习如何兼顾,很难的学问~~~
作者: 健月朋友    时间: 2010-1-26 23:25

要学习的地方,太多了,
活到老,学到老喽。
作者: 其实不想走    时间: 2010-1-27 05:16

引用:
原帖由 健月朋友 于 2010-1-26 23:25 发表
要学习的地方,太多了,
活到老,学到老喽。
不学,不学,哈哈
作者: 健月朋友    时间: 2010-1-27 21:47

引用:
原帖由 其实不想走 于 2010-1-27 05:16 发表

不学,不学,哈哈
哈哈哈……
饿了就吃,不饿就不吃。。。
呵呵呵
作者: 其实不想走    时间: 2010-1-27 21:48

现在,我喜欢干的两件事,是上网,然后,听歌,哈哈
作者: 健月朋友    时间: 2010-1-27 22:01

最近晚上几乎在论坛,
和同学聊天,被问到,干什么呢,
几乎每次我都说在水区,
他们都无奈了。。。
哈哈哈哈……
作者: 其实不想走    时间: 2010-1-28 05:07

引用:
原帖由 健月朋友 于 2010-1-27 22:01 发表
最近晚上几乎在论坛,
和同学聊天,被问到,干什么呢,
几乎每次我都说在水区,
他们都无奈了。。。
哈哈哈哈……
我来水区,来疯了,哈哈哈
作者: 健月朋友    时间: 2010-1-28 14:14

引用:
原帖由 其实不想走 于 2010-1-28 05:07 发表

我来水区,来疯了,哈哈哈
哈哈哈……
明天会达到最高值。
作者: 其实不想走    时间: 2010-1-28 15:40

引用:
原帖由 健月朋友 于 2010-1-28 14:14 发表

哈哈哈……
明天会达到最高值。
恩,明天人,很多,哈
作者: 健月朋友    时间: 2010-1-28 16:20

回头一定要照相!
哈哈哈……
作者: 其实不想走    时间: 2010-1-28 18:42

明天阳光的创始人vivla,简称vv要来,大家一定照相哦,哈哈
作者: 健月朋友    时间: 2010-1-28 18:54

哇塞!
这可是元老级啊!
作者: 其实不想走    时间: 2010-1-28 18:55

而且,领导们都来,哈哈哈哈
作者: 健月朋友    时间: 2010-1-28 19:19

真好!
得让他们说些庆贺词,哈哈哈……
作者: kylintsao    时间: 2010-1-28 19:36

希望他们待得时间能长一点,好让我能赶得上,然后来个合影留念,呵呵……
作者: 健月朋友    时间: 2010-1-28 19:57

引用:
原帖由 kylintsao 于 2010-1-28 19:36 发表
希望他们待得时间能长一点,好让我能赶得上,然后来个合影留念,呵呵……
赶紧告诉他们一声,多玩会儿,别着急走,哈哈哈……
作者: 其实不想走    时间: 2010-1-28 19:59

小月,明天,你准备,几点上,我早上5点来,然后,一天,哈哈
作者: 健月朋友    时间: 2010-1-28 20:03

引用:
原帖由 其实不想走 于 2010-1-28 19:59 发表
小月,明天,你准备,几点上,我早上5点来,然后,一天,哈哈
争取8点来啊,也是一天。
今天我定个闹钟,明天早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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