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张小娴<<情人无泪>>
[打印本页]
作者:
endding
时间:
2004-1-18 11:00
花开的时节(1)
医院七楼眼科病房里惨绿苍白的灯光已经暗了。徐宏志来到的时候,臂弯里夹着一本薄薄的书。
连续三十小时不眠不休的工作,使他的肩膀下垂,一只脚上的鞋带不知什么时候松了,拖在地上,
陪他穿过幽暗的长廊,朝最后一间病房走去,那里还有光。
门推开了,一个约莫十岁的女孩靠在床上,两条青白细长的胳膊露在被子外面。从听到走廊上
的脚步声开始,女孩的脸就因为期待而闪耀着一种童真的兴奋。
“医生,你来了?”她的眼睛朝向门口。
“对不起,我来晚了,今天比较忙。”徐宏志走进来,拉了一把椅子靠着床边坐下,把床头
的灯拧亮了一些。
“我们快点开始吧!”女孩催促道,又稚气地提醒他:“昨天读到牧羊少年跟自己内心对话
的那一段。医生,你快点读下去啊!我想知道他找到宝藏没有。”
这时候,女孩伸手在床上找她的绒毛⌒堋K难劬κ强床患模咨嫌幸黄逦陌椎悖
癜谆宜频模杀€了她的视线。
徐宏志弯下身去,把掉在地上的绒毛小熊拾起来,放到女孩怀里。
女孩把小熊抱到心头。听书的时候,她喜欢抱着它,睡觉的时候也是。虽然它胸口的毛几乎
掉光,大腿上又有一块补丁,她仍是那样爱它。它从她三岁那天起就陪着她,它愈老,她愈觉得
它就跟她一样可怜。
徐宏志打开带来的一本书,那是保罗.科尔贺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自从女孩进了医院
之后,他给她读了好几本书:娥苏拉,勒瑰恩的《地海孤雏》和《地海巫师》,还有杰克.伦敦
的《野性旳呼唤》。女孩是个讨人欢喜的小姑娘,大部分时间都很安静,只有在听到书中一些紧
张的情节时,会发出低声的惊呼。
女孩喜欢书。一天,徐宏志来看她的时候,她正在听一本有声书。那本书,她已经重复听过
很多遍,几乎会背了。他们聊到书,女孩大着胆子问:
“医生,你可以读书给我听吗?”
他无法拒绝那双可怜兮兮的眼睛。女孩是由孤儿院送来的。两岁的时候,她发了一场高烧,
视觉神经因此受到伤害,眼睛长出了两块夺去她视力的白内障,从此只能看到光和影。她的父
母狠心把她遗弃。女孩是由修女带大的,身上散发着一种来自修道院的清静气息。那个读书的
请求,也就添了几分令人动容的哀凄。
那天以后,他每天来到女孩的床前,为她读书。起初的确有点困难,他要在繁重的工作中尽
量挤出一点时间来。有好多次,他的眼睛都几乎睁不开了。然而,女孩听他读书时那个幸福和投
入的神情鼓舞了他。
他选的书都是他以前读过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他十五岁那年在母亲的书架上发现的。
几年之后,他再一次读这本书。那一次,他并没有读完。
多少年了,他没想过自己会有勇气再拿起这本书。
渐渐地,他开始期待每天来到床前为女孩读书的时光。惟有专注地读书的片刻,他得以忘记身
体的疲累,重温当时的岁月。
他恍然明白,当初答应为女孩读书,也许并非出于单纯的悲悯,而是女孩的请求触动了他。他
也曾为一个人读书。
尽管季节变换时光荏苒,那些朗读声依旧常驻他耳中,从未因岁月而消亡,反而历久而弥新,
时刻刺痛着他,提醒他,那段幸福的日子永不复返。即使到了这具肉身枯槁的时候,他也许还能够
听到当时的袅袅余音,始终在今生回荡。
他把书翻开。他在昨天读完的那一页上面做了个记号。
到了午夜,他也读完了最后一段。
他抬起头,期待女孩会说些什么。他们通常会在读完一本书之后讨论一下内容。她总有很多意
见。然而,他此刻看到的,却是一张带点忧郁的脸。
“医生,你明天还会来为我读书吗?”女孩问。
“明天以后,你可以自己看书,甚至连近视眼镜都不需要。”他说。
女孩的嘴巴抿成细细的一条线,没说话。
“切除白内障的手术是很安全的,十年前就很难说了。放心吧。”他柔声安慰女孩。
女孩摇摇头:“手术是你做的,我一点也不害怕。”
停了一会,她说: “可是,即使我看得见,医生你也可以继续为我读书的呀!”
徐宏志笑了:“我不习惯人家看着我读书的,我会脸红的。”
“看得见之后,你想做些什么事情?”他朝女孩问。
“我想看看自己的样子。”女孩兴奋地说。
“你长得很漂亮。”
“别人一直都这么说。可是,他们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里总是带着一种很深很深的可惜。”
“以后不会再有可惜了。”他说。
女孩脸上绽出一朵微笑:“医生,你知道我还想做什么吗?我想出院后自己去买衣服!我以前的
衣服都是修女为我挑的,她们只告诉我颜色。以后我要自己挑衣服。修女,尤其是陈修女,她很保守
的,一定不知道外面流行些什么。”
徐宏志咯咯地笑了,女孩虽然只有十岁,毕竟是个姑娘,爱美的心与生俱来。
“医生,”女孩的脸刷地红了:“我长大之后可以做你的女朋友吗?”
“你根本不知道我长什么样子,也许,我长得很丑。”
女孩摇摇头:“我听见病房的护士说,你年轻英俊,人很好,又是顶尖儿的眼科医生。”
他尴尬地笑了:“她们真会拿我开玩笑。”
“医生,你是不是已经有女朋友了?”女孩天真地问。
他停了半晌,站起来,把椅子拉开,静静地朝女孩说:
“很晚了,你应该睡觉了。”
女孩温驯地把绒毛小熊搁在枕畔,缓缓滑进被窝。
“医生,你哭过吗?”她的头随着徐宏志的脚步声转向床的另一边。
“没有。”他低声说。
“我闻到盐味。”
“是我身上的汗水。”
“我分得出汗水和泪水的。”女孩说,“你刚才读书的时候,身上有一种悲伤的味道。医生,你
忘了吗?盲人的嗅觉是很灵敏的。”
他那双困倦的眼睛望着女孩,也无言语。尽管她因为身体的残障而有超龄的早熟,她终究还是个
孩子,不了解的事情太多。
“医生。”女孩摸到枕边的绒毛小熊,递给他,说:“我把它送给你。”
徐宏志惊讶地朝她问:“为什么?这团毛茸茸的东西不是你的宝贝吗?”
“所以我才想把它送给你,虽然它已经很老,但它会为你带来好运的,我不是终于也看得见了
吗?”
徐宏志接过那只绒毛熊,笑笑说:“上面一定有很多口水。”
女孩腼腆地笑了,心中的喜悦胀大了一些:
“医生,你要好好留着它啊!等我长大,五年后,或者八年后,我会回来要回我的小熊,那时你
再决定要不要我做你的女朋友。﹂说完这句话,女孩伸手摸到床边的灯掣,把灯拧熄,嘴上挂着一个
幸福的微笑。
然而,今天晚上她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的。她此刻的心情就像第一次参加孤儿院旅行的前夕那样,
她因为太兴奋而失眠,彻夜期盼着晨曦的来临。这个手术要比那一次旅行刺激很多。她有点紧张。她害
怕明天的世界跟她以前熟悉的那个不一样。
女孩转脸朝向门的那边,声音里有着一种期盼和不确定。
“医生,这个世界是不是很美丽的?”她问。
门的那边没回答。
就在那一瞬间,女孩嗅到了眼泪的咸味和鼻水的酸涩,听到了发自一个男人的喉头的哽咽。
徐宏志离开病房时,臂弯里夹着那本书和一只秃毛的玩具熊。这只绒毛熊挂在他魁梧的身躯上,显
得那么小而脆弱,就像眼泪,不该属于一个强壮的男人。
走出医院的时候,他踢到脚上松垂的鞋带。他蹲下去把鞋带绑好的那一瞬,一行清泪滴在他的手背
上,缓缓流过指缝间,他拭去了。花了一些气力,他再次站起来。
刚刚下过的一场细雨润湿了他脚下的一片草地。他踩着水花,走在回去的路上。他感觉到有几只蚊
子在叮咬他,吸他的血,但他疲惫的双腿已经无力把它们甩开了。
他想到躺在病房里的女孩是幸福的。明天以后,她将可以看到天空的蓝和泥土的灰绿,看到电影和
人脸,也看到爱的色彩。不管她愿不愿意,她也将看到离别和死亡。
他又回到许多年前的那天。在比这一片青葱和辽阔的另一片草地上,她投向了他。那是他最消沉的
日子,她像一只迷路的林中小鸟,偶尔掉落在他的肩头,啄吻了他心上的一块肉,给了他遗忘的救赎。
那时他并不知道,命运加于他的,并不是那天的青青草色,而是余生的日子,他只能与回忆和对她
的思念长相左右。
自从他的母亲在飞机意外中死去之后,徐宏志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见过阳光。母亲的乍然离去,
把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永远带走了。那一年,刚刚升上医科三年级的他,经常缺课,把虚妄的日子投入计
算机游戏,没日没夜地沉迷其中。他成了个中高手,却没有丝毫胜利的喜悦。
他缺席考试。补考的时候,只回答了一条问题就离开试场,赶着去买一套最新的计算机
游戏。
他把青春年少的精力和聪明才智浪掷在虚拟的世界里,与悲伤共沉沦。然而,输的显然是他。学期
结束的时候,他接到通知要留级。在医学院里,留级是奇耻大辱,他却连羞惭的感觉都付之阙如。
无数个日子,当他挂着满脸泪痕醒来,惟有那台计算机给了他遗忘的借口。那时候,他瘦得像只猴
子,孤零零地在自己的暗夜里漂流,生活仿佛早已经离弃了他。
就在那一天,宿舍的电力系统要维修,他惟有走到外头去。那是正午时份,他眯起眼睛朝那个热毒
的太阳看去,顿时生出了一个念头:也许,他可以把自己晒死。他可以用这个方法对猝不及防的命运做
出卑微的报复。
他瘫在那片广阔的青草地上,闭上眼睛想象一个人中暑之后那种恍惚的状态,会像吃下一口鸦片般,
在自己的虚幻中下坠,下坠,远远离开尘世的忧伤。
他身上每寸地方都挂满了汗水,迷迷糊糊地不知躺了多久,直到他忽然被人踢倒。
他爬起来。太迟了,一个女孩在他脚边踉跄地向前摔了一跤,发出一声巨响,头上的帽子也飞脱了。
他连忙把女孩扶起来。逆光中,他看到她模糊的轮廓和那头栗色头发上朦胧的光晕。她
蜜糖色的脸上沾了泥土。
“对不起。”他眯缝着眼睛向她道歉。
女孩甩开他,自己站定了,用一只拳头擦去眼窝上的泥巴,气呼呼地瞪着他,说:
“你为什么躺在这里?”
“对不起。”他一边说一边弯身拾起女孩散落在地上的书和那顶红色的渔夫帽。
女孩把书和帽子抢了回来,生气地问:
“你是什么时候躺在这里的?”
他一时答不上来。他没想过她会这样问。他也不觉得这个问题跟她摔倒有什么关系。
“我刚才没看见你。”她一边抖去帽子上的泥巴一边说。
“我在这里躺了很久,谁都看得见。”他说。
这句话不知怎地激怒了她。她狠狠地盯着他,声音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
“谁叫你躺在这里的?”
“我已经道歉了,你还想怎样?是你自己走路不长眼睛!”他给晒得头昏脑胀,平日的修养都不见了。
她二话不说,举起手里的帽子朝他头顶砸去。
他摸着头,愣在那儿,还来不及问她干嘛打人,她已经抬起下巴朝宿舍走去。
他没中暑,反而给唤回了尘世。
花开的时节(2)
几天之后,他在大学的便利商店里碰到她。晚饭时间早就过了,他走进去买一个杯面充饥。那天,店里只有零零星星的几个人,他拿着杯面去柜台付钱的时候,诧然发现她就站在收款机旁边。
轮到他的时候,她似乎认不出他来。
“你在这里兼职的吗?”带着修好的意图,他问。
“你是谁?”她的眼睛里带着几分疑惑。
“我是那天绊倒你的人。”话刚说出口,他马上发觉这句话有多么笨。但是,就像出笼的鸟儿一样,已经追不回来了。他只好站在那儿傻呼呼地摸着前几天晒得脱皮的鼻子。
她眼睛没看他,当的一声拉开收款机的抽屉,拿起要找回的零钱,挪到鼻子前面看了看,然后重重的放在他面前。
他只好硬着头皮拿了零钱和杯面走到一边。他真不敢相信自己那么笨拙。也许,当一个人成天对着计算机,就会变笨。
然而,遇见她之后,他虽然懒散依旧,却没那么热衷计算机游戏了。
他走到桌子那边,用沸水泡面,然后盖上盖子,等待三分钟过去。他交叉双脚站着,手肘支着桌子,拳头抵着下巴,偷偷的看她。她身材细瘦,顶着一头侧分界粗硬难缠的栗色头发。那张闪着艳阳般肤色的脸上,有一双聪明清亮的眼睛,带着几分直率,又带着几分倔强。那管直挺挺的鼻子下面,带上一张阔嘴。这整张脸是个奇怪的组合,却活出了一种独特的味道,仿佛它的主人来自遥远的一方天地,那里也许有另一种生活,另一种美和价值。
后来他知道,那是因为她童年的某段日子。那段日子,是她快乐的乡愁,也成了她一辈子难解的心结。
她感觉到他在看她,她朝他盯过来,他连忙分开双腿,拿起筷子低着头吃面。
那个杯面泡得太久,已经有点烂熟了。他一向没什么耐性等待杯面泡熟的那漫长的三分钟,通常,他顶多等两分钟就急不及待吃了起来。这一天,那三分钟却倏忽过去,他反而宁愿用一个晚上来等待。
来接班的男生到了,女孩脱下身上的制服,拿了自己的背包从柜台后面走出来。
她穿得很朴素,浅绿色衬衣下面是一条棕色裙子,脚上踩着一双夹脚凉鞋,那顶用来打人的小红帽就塞在背包后面。
他发现她两个膝盖都擦伤了,伤痕斑斑,定是那天跌倒时被草割伤的。她走出去的时候
,他也跟了出去。
“那天很对不起。”带着一脸的歉意,他说。
她回头瞅着他,那双漆黑的眸子变得好奇怪,带着几分冷傲,几分原谅,却又带着几分伤感。
“我叫徐宏志。”他自我介绍说。
她没搭理他,静静地朝深深的夜色走去。
他双手插在口袋,看着她在遥远的街灯下一点点地隐没。她两只手勾住身上背包的两条肩带,仿佛背着一箩筐的心事。他发觉,她并没有走在一条直线上面。
直到许多年后,凭着回想的微光,他还能依稀看到当天那个孤单的背影。
接下来的几天,徐宏志每天都跑去便利商店随便买点东西。有好几次,他推门进去的时候,她刚好抬头看到他,马上就搭拉着脸。他排队付钱的时候,投给她一个友善的微笑,她却以一张紧抿着的阔嘴来回报他的热情。
只有一次,他进去的时候,店里没有客人。她正趴在柜台上看书。她头埋得很低,脸上漾开了一圈傻气的微笑。发现他的时候,她立刻绷着脸,把书藏起来。
“她一定是个爱美所以不肯戴眼镜的大近视。”他心里想。
那朵瞬间藏起来的微笑却成天在他心里荡漾。
一天,徐宏志又跑去店里买东西。他排在后头,一个瘦骨伶仃、皮肤黝黑的女孩斜挨在柜台前面。女孩头上包着一条爬满热带动物图案的头巾,两边耳朵总共戴了十几只耳环,穿了一个鼻环,脖子上挂着一串重甸甸的银颈链,小背心下面围着一条扎染的长纱龙,露出一截小肚子,左手里握着一根削尖了的竹竿,活脱脱像个非洲食人族,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流落到大城市来。
他认得她是邻房那个化学系男生的女朋友。这种标奇立异的打扮,见过一眼的人都不会忘记。
“明天的画展,你会来看吗?”食人族问。
他喜欢的女孩在柜台后面摇摇头。
“我真的不明白,好端端的,你为什么要转去英文系。”食人族一边嚼口香糖一边说。
她微笑没答腔。
食人族吹出一个口香糖气球,又吞了回去。临走的时候说:
“我走啦,你有时间来看看吧。”
“莉莉,你手里的竹竿是干什么的?”她好奇地问。
食人族瞧瞧自己手里的竹竿,说:“我用来雕刻一张画。”
她朝食人族抬了抬下巴,表示明白,脸上却浮起了一个忍住不笑的神情。当她回过头来,目光刚好跟他相遇,他牵起嘴角笑了。他们知道大家笑的是同一个人。
她马上调转目光。
徐宏志很想向邻房那个男生打听关于她的事,却苦无借口。一天,那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竟然自动送上门来。
“你可以看看我吗?”这个叫孙长康的男生朝他张大嘴巴。
徐宏志看了一下,发现孙长康口腔里有几个地方割伤了。
“我女朋友昨天穿了个舌环。”他苦着脸说。
“涂点药膏和吃点消炎药,应该没事的了。”他拉开抽屉找到药膏和消炎药给孙长康。
他有时会替宿舍的同学诊治,都是些小毛病,他们很信任他。药是他在外头的药房买的。然而,过去的一年,他成天把自己关在房里,他们已经很少来找他。
“你女朋友是念哪个系的?”他倒了一杯水给孙长康吃药。
他吞了一颗药丸。带着一脸幸福和欣赏的苦笑,他说:
“她这副德性,除了艺术系,还有哪个系会接受她?”
“我前几天在便利商店里碰到她,她正在跟那个女店员聊天。”他试着漫不经心地说出这句话。
“你说的是不是苏明慧?头发多得像狮子,经常戴着一顶小红帽的那个女生?”
“对了,就是她。”他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
“她是莉莉的同学,听说她今年转了过去英文系。那个决定好像是来得很突然的。莉莉蛮欣赏她,她不容易称赞别人,却说过苏明慧的画画得很不错。”
“那她为什么要转系?”
他耸耸肩:“念艺术的人难免有点怪里怪气。他们都说艺术系有最多的怪人,医学院里有最多的书呆子。”
徐宏志尴尬地笑了笑。
“可你不一样,你将来一定会是个好医生。”孙长康补上一句。
徐宏志一脸惭愧,那时候,他连自己是否可以毕业也不能确定。
孙长康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说:
“虽然我不知道你是为了什么原因,但是,每个人都会有消沉的时候,。”
那一刻,他几乎想拥抱这个脸上的青春痘开得像爆米花般的男生。他们一直都只是点头之交。即使在今天之前,他也认为孙长康是个木讷寡言的男生。就在前一刻,他还以为自己可以不着痕迹地从他口中探听苏明慧的事。
他对孙长康不免有些抱歉,有些感激。只是,男人之间并没有太多可以用来彼此道谢的说话,如同这个世界一直缺少了安慰别人的词汇。
孙长康出去之后,他拉开了那条灰尘斑斑的百叶帘,把书桌前面的一扇窗子推开。外面的阳光洒了进来,他把脖子伸出去,发现窗外的世界有了一点微妙的变化。
就在牵牛花开遍的时节,那只掉落在他肩头的林中小鸟,披着光亮的羽毛,给了他一身的温暖和继续生活的意志。
有好几天,他带着一脸微笑醒来,怀着一个跳跃的希望奔向便利商店,只为了去看她一眼,然后心荡神驰地回去。一种他从未遇过的感情在他心里漾了开来。他的眼耳口鼻会不自觉地挤在一块痴痴地笑,只因想到被她用帽子砸了一下的那个瞬间。
生活里还是有许多令人消沉的事,比如学业,比如那永不可挽的死亡,都超过了他所能承受的。他渴望溜出去,溜到她身边,溜出这种生活。
隔天,徐宏志去了艺术系那个画展。食人族在那里,跟几个男生女生蹲在接待处聊天。他拿了一本场刊,在会场里逛了一圈,并没有看到苏明慧的画。食人族的画倒是有一张,那张画,也是最多人看的。
她的画反而不像她本人的奇装异服,用色颇为暗淡,风格沉郁,有点像蓝调音乐。
“连食人族都说她画得好,苏明慧的画一定很不错。”他想。
他翻开那本场刊,在其中一页上看到一张苏明慧的画。那张现代派油画占了半版篇幅,一头狮子隐身在一片缤纷的花海里,它头上的鬃毛幻化成一束束斑斓的色块,左边耳朵上栖息着一只蝴蝶,天真的眼睛带着几分迷惘。
他不知道他是喜欢了画家本人而觉得这张画漂亮,还是因为喜欢这张画而更喜欢这位画家。
他拿着场刊朝食人族走去,问她:
“请问这张画放在哪里?”
食人族似乎并不认得他。她看了看他所指的那一页,咕哝着:
“这张画没有拿出来展览。”
穿了舌环的食人族,说话有点含混。他凑近一点问:
“那为什么场刊上会有?”
“这本场刊早就印好了,这位同学后来决定不参加画展。”食人族回答说。
带着失望,他离开了会场。
外面下着霏霏细雨,他把那本场刊藏在外衣里。那是一头令人一见难忘的狮子,充满了奇特的想象。她为什么要放弃画画?是为了以后的生活打算,还是为了他不可能知道的理由?他感到可惜。
花开的时节(3)
夜晚,他冒雨去了便利商店。他推门进去的时候,苏明慧戴着耳机,趴在柜台上看书。她蹙着眉,很专注的样子,似乎是在温习。也许是在听歌的缘故,她不知道他来了。直到他拿了一个杯面去付钱,她才发现他。
她站起来,把书藏在柜台下面,脸上没什么表情,朝他说了一声多谢。
他走到桌子那边吃面。雨淅淅沥沥地下,多少天了?他每个晚上都来吃面,有时也带着一本书,一边吃面一边看书,那就可以多待一会。这个晚上,店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她继续听歌,时而用手指揉揉眼睛,看起来很倦的样子。他发现她的眼神跟那张画里头的狮子很相似。到底是那头狮子拥有她的眼神,还是她把自己的眼神给了狮子?她用手指揉眼睛的时候,仿佛是要赶走栖在眼皮上的一只蝴蝶。那只蝴蝶偏偏像是戏弄她似的,飞走了又拍着翅膀回来,害她眨了几次眼,还打了一个小小的呵欠。她及时用手遮住了嘴巴。
一股幸福感像一只白色小鸟轻盈地滑过他的心湖。她所有的、毫无防备的小动作,在这个雨夜里,只归他一人,也将永为他所有。
她没有再看那本书了。每当他在店里,她都会把正在看的书藏起来。
他走出便利商店的时候才发现外面刮着大雨。雨一浪一浪的横扫,根本不可能就这样回去。他只好缩在布篷下面躲雨,雨水却还是扑湿了他。
过了一会儿,接班的男生打着伞,狼狈地从雨中跑来。该是苏明慧下班的时候了,他的心跳加快,既期待她出来,又害怕她出来。
半晌,苏明慧果然出来了,手上拿着一把红色的雨伞。她发现了他,他腼腆地朝她微笑。她犹疑了一下。不像平日般绷着脸,她投给他一个困倦的浅笑。
那个难得的浅笑鼓舞了他。他朝她说:
“雨这么大,带了雨伞,也还是会淋湿的。”
她低了低头,没有走出去,继续站在滴滴嗒嗒的布篷下面,跟他隔了一点距离,自个儿看着雨。
“你的朋友莉莉是我邻房的女朋友。”他说。
“那你已经知道了我的名字啦?”她问。
他微笑朝她点头。
“那你已经调查过我啦?”语气中带着责备。
“呃,我没有。”他连忙说。
看到他那个窘困的样子,她觉得好气又好笑。
“我今天去过艺术系那个画展。”他说。
她望着前方的雨,有一点惊讶,却没回答。
“我在场刊上看到你的作品,可惜没展出来。我喜欢画里头的狮子。它有灵魂。你画得很好。”
她抬头朝他看,脸上掠过一抹犹疑的微笑。
然后,她说了一声谢谢,撑起雨伞,冒着大雨走出去。
他跑上去,走在她身边。
她把头顶的雨伞挪过他那一边一点点。他的肩膀还是湿了。
“你为什么要放弃?”雨太大了,他要提高嗓门跟她说话。
“这是我的事。”她的眼眸并未朝向他。
“我知道不关我的事,我只是觉得有点可惜。”
她把雨伞挪回去自己的头顶,一边走一边说:
“我不觉得有什么可惜。”
“你很有天分。”他说。
“有多少人能够靠画画谋生?”她讪讪地说,雨伞挪过他那边一点点,再一点点。
“你不像是会为了谋生而放弃梦想的那种人。”
“你怎知道什么是我的梦想?”她有点生他的气,又把雨伞挪回去自己头顶。
“呃,我承认我不知道。”他脸上挂满雨水,猛地打了一个寒颤。
她看着有点不忍,把手里的雨伞挪过去他那边。最后,两个人都淋湿了。
她没有再说一句话,两个人无言地走着。
雨停了,她把雨伞合起来,径自往前走。
她朝女生宿舍走去,右手里的雨伞尖随着她的脚步在路上一停一顿。她看上去满怀沮丧。
他后悔自己说得太多了,也许开罪了她。然而,这场雨毕竟让他们靠近了一点。一路走来,他感觉到她手里那把伞曾经好几次挪到他头顶去。
他以为自己的身体很强壮,没想到竟然给那场雨打败了。半夜里他发起烧来,是感冒。他吃了药,陷入一场昏睡里,待到傍晚才回复知觉。
他想起他一位中学同学C。那时候,C为了陪一个自己喜欢的女生游冬泳,结果得了肺炎。他们都笑C害的是甜蜜病。三个礼拜之后,C康复过来,那个强壮的女孩子却已经跟另一个男生走在一起。
C悲愤交集,把那张肺部花痕斑斑的 X光片用一个画框镶了起来,挂在床前,时刻提醒自己,爱情的虚妄和女人的无情。
他呢?他不知道此刻害的是甜蜜病还是单思病。
他头痛鼻塞,身子虚弱,却发现自己在病中不可思议地想念她。
爱情是一场重感冒,再强壮的人,也不免要高举双手投降,乞求一种灵药。
他想到要写一封信给她,鼓励她,也表达一下他自己。他拿了纸和笔,开始写下他平生第一封情书。
起初并不顺利,他给自己太大压力了,既害怕自己写得不好,又很虚荣地想露一手,赢取她的青睐。最后,他想起他读过的那本书。
他把写好的信放在一个信封里,穿上衣服匆匆出去。
他是自己的信鸽,忘了身体正在发烧,衔着那封信,几乎是连跑带跳的,朝便利商店飞去,那里有治他的药。
他走进去,苏明慧正在忙着,没看到他。他随便拿了一块纸包蛋糕,来到柜台付钱。
他大口吸着气。她朝他看了一眼,发觉他有点不寻常。他的脸陡地红了,拿过蛋糕,匆匆把那封信放在她面前,没等她有机会看他便溜走。
回去的路上,他不停想着她读完那封信之后会怎么想。他发现自己的烧好像退了,身体变轻了。但他还是很想投向梦乡,在那里梦着她的回音。
接下来的两天,他每天在宿舍房间和楼下大堂之间来来回回,看看信箱里有没有她的回信,但她没有。他决定去便利商店看看,说不定她一直在那边等他,他却已经两天没过去了。
他进去的时候,看到那台收款机前面围了几个人,有男生,也有女生。大家的眼睛盯着同一个方向看,似乎是有什么吸引着他们。
苏明慧背朝着他,在另一边,把一瓶瓶果汁放到冰箱里。他静静地站在一排货架后面,带着幸福的思慕偷偷看她。
人们在笑,在窃窃低语。等到他们散去,他终于明白他们看的是什么:那是他的信。
那两张信纸可怜地给贴在收款机后面。已经有太多人看过了,上面印着几个肮脏的手指模,纸缘卷了起来。
她转过身来,刚好看到他。他难以置信地望着她。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他的身体因为太震惊而微微颤抖。
“你是说那封信?”她漫不经心地说,似乎已经承认这件事是她做的。
挫折感当头淋下,他愣在那儿,说不出话来。
“你还是用心读书吧。”她冷冷地说。
他不明白她这句话的意思。
“你不会想再留级的吧?”她接着说。
他的心揪了起来,没想到她已经知道。
“并不是我有心去打听。在这里,光用耳朵就可以知道很多事情。”她说。
他没料到这种坦率的爱竟会遭到嘲笑和嫌弃。
“因为我喜欢你,你就可以这样对我吗?”悲愤滚烫的泪水在他喉头涨满,他忍着咽了回去。
“你喜欢我,难道我就应该感激流涕吗?”带着嘲讽的口吻,她说。
他突然意识到她对他无可理喻的恨。
“你为什么要折磨我?”他咬着牙问。
“我就是喜欢折磨你。”她那双冷酷的黑色眸子望着他。
“你为什么喜欢折磨我?”
她眼里含着嘲弄,说:
“我折磨你的方式,就是不告诉你我为什么要折磨你。”
“你这个女人,你到底是什么人?”他吃惊地朝她看。
“是个你不应该喜欢的人。”她转身用背冲着他,拿了一条毛巾使劲地擦拭背后那台冰淇淋机。
他懂得了。他的卑微痴傻在这里只会沦为笑柄。她并不是他一厢情愿地以为的那个人,也不配让他喜欢。
他转过身朝外面走去。她再也没有机会折磨他了。
回到宿舍,他感觉到每个人都好像已经看过那封信。他们在背后嘲笑他,或是同情他。这两样都是他不能接受的。
他想躲起来。但他可以躲到哪里去呢?除了他的床?
他躲入被褥里,成天在睡觉,把生活都睡掉了。假使可以,他想把青春虚妄的日子都睡
掉。他想起 同学那张肺部花痕斑斑的 X光片。他徐宏志,现在才拿到属于他自己那张好不了多少的肺部 X光片。他有点恨她,也恨所有的女人。他的爱可以被浪掷,却受不了轻蔑。她可以拒绝他的爱,却无权这样践踏他的尊严。
可恶的是,受了这种深深的伤害,他竟然还是无法不去想她。这是报应吧?遇上了她,他天真地以为可以从一种难以承受的生活渡到另一种生活,却把自己渡向了羞辱。
现在,他只想睡觉。他要用睡眠来堕落,希望自己更堕落下去,就像她出现之前那样。
他不知道这样睡了多少天,直到门外响起一个声音:
“徐宏志,有人来找你。”
他懒懒散散地爬出被褥去开门。
那个来通传的同学已经走开了。他看到自己的父亲站在那里。
为什么父亲偏偏在他最糟糕的时刻来到?他睡眼惺忪,蓬头垢面,胡子已经几天没刮了,一身衣服邋邋遢遢的。
徐文浩看到儿子那个模样,沉下了脸,却又努力装出一个宽容的神情。他儿子拥有像他一样的眼睛,性格却太不像他了。他希望他的儿子能够坚强一点,别那么脆弱。
“爸。”徐宏志怯怯地唤了一声,然后拉了一把椅子给他。
徐文浩身上散发着一种他儿子没有的威严和气度。他穿著一套剪裁一流的深灰色薄绒西装,衬上深蓝色暗花丝质领带和一双玫瑰金袖扣,低调但很讲究。他五十七岁了,看得出二十年前是个挺拔英俊的男子。二十年后,虽然添了一头灰发,脸上也留下了光阴的痕迹,风度却依然不凡。他的眼神冷漠而锐利,好像什么都不关心,也好像没有什么事情能瞒得过他。他是那样令人难以亲近,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寂寞的男人。
他一边坐到椅子里一边跟儿子说:
“没去上课吗?”语气像是责备而不是关心。
徐宏志站在父亲跟前,低着头说:
“今天有点不舒服。”
“有去见医生吗?”不像问候,反而像是审问。
“我自己吃了药,已经好多了。”他心不在焉地说。
一阵沉默在父子之间缓缓流动。徐文浩留意到一本画展的场刊躺在乱糟糟的书桌上,翻开了的那一页吸引着他。那一页登了苏明慧的画。
他拿起来看了看,说:
“这张画还可以。是学生的作品吧?”
徐宏志很诧异他父亲对这张画的评价。父亲是个十分挑剔的人,他说还可以,已经是给了很高的分数。
虽然他心里仍然恨苏明慧,为了跟父亲抗争,他偏要说:
“我觉得很不错。”
徐文浩知道儿子是故意跟他作对的。有时候,他不了解他儿子。他所有的男子气概似乎只会用来反叛自己的父亲。
“这一年,我知道你很难受。”他相信他能够明白儿子的心情。
“也并不是。”徐宏志回答说。他不相信父亲会明白他,既然如此,他宁可否定父亲。
他感到儿子在拒绝他的帮助,也许他仍然因为他母亲的事而恨他。
“剑桥医学院的院长是我朋友,我刚刚捐了一笔钱给医学院,你想不想去剑桥念医科?用你前年的成绩,应该没问题。”
“爸,我喜欢这里,而且,我想靠自己的能力。”他拒绝了父亲。父亲最后的一句话,使他突然意识到,他去年的成绩,在一向骄傲的父亲眼里,是多么的不长进,所以父亲才想到把他送去英国,不让他留在这里丢人现眼。父亲不会明白,分别并不在于此处或天涯。父亲也永不会明了失败的滋味。
徐文浩再一次给儿子拒绝之后,有些难过。他努力装出不受打击的样子,站了起来,说:
“你吃了饭没有?”他很想跟儿子吃顿饭,却没法直接说出来。
“我吃了。”他撒了个谎。
“那我走了。”他尽量不使自己显得失望。
他偷偷松了一口气,说:“我送你出去。”
“不用了,你休息一下吧。再见。”那一声“再见”,不像是跟自己儿子说的,太客气了。
徐文浩走出房间,下了楼梯。
徐宏志探头出窗外,看到父亲从宿舍走出来。家里的车子在外面等他,司机为他打开车门,他上了车。
车子穿过渐深的暮色,消失在他的视线里。他退回来,把窗关上。
那个唯一可以把他们拉近的人已经不在了。父亲和他之间的距离,将来也只会更遥远一些。
他溜到床上,把脸埋入枕头,沉溺在他残破的青春里。
花开的时节(4)
剧社的人在大学里派发新剧的宣传单,每一张宣传单都很有心思地夹着一朵野姜花。一个女生塞了一份给苏明慧。她把它揣在怀里,朝课室走去。
她选了课室里靠窗的一个座位,把带来的那本厚厚的书摊开在面前。那封信夹在书里。
她用一块橡皮小心擦去信纸上的几个手指印,又向信纸吹了一口气,把上面的橡皮屑吹走,然后,她用手腕一下一下地把信纸熨平。
已经没有转回的余地了,徐宏志心里一定非常恨她。
她何尝不恨他?
为什么他要在这个时候出现?为什么他的信要写得那么好?他在信里写道:
你也许会责怪我竟敢跟你谈你的梦想。我承认我对你认识很少。(我多么渴望有天能认识你更多!)
我以前读过一本书,书名叫《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书里说:“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当我们真心去追求梦想的时候,才有机会接近那个梦想,纵使失败,起码也付出一片赤诚追逐。
我希望你的梦想有天会实现,如同你眼眸绽放的笑容一样绚烂,虽然我可能没那么幸运,可以分享你的梦想。
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神往,也许会令她觉得烦人和讨厌。那么,我愿意只做你的朋友,
第一次读到这封信的时候,她几乎醉倒了。然而,一瞬间,一种难言的酸楚在她心中升了起来。他以为她没读过那本书吗?眼下,她不会再相信所谓梦想怕谎言了。
他喜欢的,不过是他眼睛看到的一切。
她恨造物主,恨自己,也恨他。
她想要他死心,而他现在应该已经死心了。
有多少个晚上,她期盼着他来到店里。他出现的时候,她偏偏装作满不在乎。他怀里经常揣着一本书,他和她是同类,都是书虫。
将来,他会得更多,而她会渐渐看不见了。
那朵野姜花的清香扑面而来,她把它跟徐宏志的信一起放在书里。
她朝窗外望去,看到了他们初遇的那片青草地。他有一个非常好听的声音。那震动她心弦的声音仿佛是她宿命的预告。造物主夺去了她的视力,却让她遇到这个声音,是嘲讽,还是用这个声音给她补偿?
终有一天,她惟一可以依赖的,只有她的听力。
三个月前的一天,她画画的时候,发现调色板里的颜色一片朦胧。她以为自己只是累了。
过了几天,她发现情况并没有好过来。她看书的时候,头埋得很低才看得清楚。她看人的时候,像是隔着一个鱼缸似的。
她以为自己患了近视,没想到这么大一个人了,才有近视眼,谁叫她常常在床头那 灯下面看书?
她去见了校医,校医要她去见一位眼科医生。
那位眼科医生替她做了详细的检查。他向她宣告:
她将会渐渐失去视力。
“有人可以照顾你吗?”那位好心的医生问。
她摇了摇头。
“你的家人呢?”
“他们在别处。”她回答说。
几个小时之后,她发现自己躺在宿舍房间的衣柜里。她抱着膝头,蜷缩成一团,坐在一堆衣服上面。惟有在这里面,看得见与不见的,都没有分别。她伸手不见五指,看不到一点光,只听到自己的呼吸。
过了许久之后,她听到房间外面响起一个声音,有人在呼唤她的名字。她没回答。那人推门进来,踱到衣柜前面,自言自语地说:
“呃,她不在这里。”
那是莉莉的声音。
然后,她听到莉莉离开时顺手把门带上的声音。留下来的,是一片可怕的寂静。
她再也忍不住了,双手覆住脸,呜呜地啜泣,身体因害怕而颤抖哆嗦。即使刚才那个不是莉莉,而是任何一个声音,任何一个陌生人的召唤,都会使她的眼泪终于决堤。
贝多芬聋了还能作曲,然而,一个把什么颜色都看成毛糊糊一片的人,怎么还能当上画家?所有她曾经梦想的梦,都将零落漂流。她惟一能够扳回一城的方法,不是自哀自怜,而是弃绝她的梦想。
第二天,她去申请转系。
系主任把她叫去,想知道她转系的原因,试图游说她改变主意。
系主任是位多愁善感的雕塑家,很爱学生爱戴。
“我看过你的画,放弃实在可惜。”他说。
这种知遇之情把她打动了,她差一点就要告诉他。然而,想到他知道原因后,了同情,也改变不了事实,她的话止住了。她讨厌接受别人的怜悯。
她现在需要的是谋生,从英文系毕业,她起码可以当传译员,甚至到盲人学校教书。她没有什么人可以依靠,除了她自己。
系主任对她的决定感到可惜。于是,她得以带着尊严离开他的办公室。
那个夜晚,蹲坐在宿舍房间的地板上,把油彩、画架、她珍爱的画笔和所有她画的油画,全都塞进几个黑色塑料袋里。徐宏志在画展场刊上看到的那张画,使她犹疑了一阵,那是她耗了最多心思和时间画的,是她最钟爱,她画的最后一张画了。她把它跟其他东西一起拿去扔掉之后,她发现自己双手沾了一些红色和蓝色的油彩。她在洗手槽晨用松节油和一把檫子使劲地擦去那些油彩。她不要眷恋以往的生活和梦想,眷恋也是一种感情,会使人软弱。
她曾经憧憬爱情,今后,爱情也像随水冲去的油彩一样,不再属于她。她不要成为任何人的负累。
徐宏志偏偏紧接着她的厄运降临,就像明明已经把所有油彩拿去扔掉了,其中一管油彩却诡秘地跟在她身后,提醒她,她曾经憧憬的幸福与眼下的无助。她不免对他恼火,却又明知道他是无辜的。
她回到宿舍,把那本厚厚的书放在床头。野姜花的味道在房间里和她手指间飘散,掺杂了泥土和大地的气息。她以为自己已经平静多了,却发现她开始想念徐宏志。
她把对造物主的恨转移到他身上,爱情却恰恰是造物主以外的法度。
她相信命运吗?还是宁愿相信爱情的力量?梦想是注定寻求不到的,但我们是不免会想念曾经怀抱的梦想。爱情是我们的自由,只是,她不知道这种自由会换来几许失望。
她朝窗外看去,牵牛花已经开到荼靡了。徐宏志会把她忘记,她也会忘掉他。只消一丁点儿光阴,他们以后的故事都会改写。
然而,在这样的时刻,她想起了那个老旧的德国童话。故事里的吹笛人为城镇驱赶老鼠,镇上的居民后来食言,拒绝付他酬劳。为了报复,吹笛人用笛声把镇上所有的小孩子都拐走。
当爱情要召唤一个人的时候,犹如那掺了魔法的笛声,只消了一丁儿光阴,人会身不由已地朝那声音夺去。
她想向他道歉。
她提醒自己,道歉并不是一种感情,而是人格。
那真的不是一种感情吗?
她为了那样伤害而感到内疚。
内疚难道不是感情?
我们会为了不曾喜欢,或是不曾挣扎要不要喜欢的人而内疚,害怕他受到伤害吗?
她来到男生宿舍,上楼到了他的房间。那扇门敞开着。徐宏志软瘫在一把有轮的椅子里,两条腿搁在书桌了,背朝着她,在读一本书,但看起来无精打彩的。
房间的墙上用木板搭了一个书架,横七竖八地放满了书。书架旁边,挂着一副医科生用的骷髅骨头,并不恐怖,反而有点可怜和滑稽。这副骷髅骨的主人生前一定没料到,他的骨头在他死后会吊在某个陌生人的房间里,形单影只地给人研究。
那张单人床上的被子翻开了,一条牛仔裤搭在床边,裤脚垂到地上。房间里荡漾着书的气息,也夹杂着肥皂香味,洗发精和单身乏人照顾的男生的味道。
有点带窘的,低声说:
“徐宏志。”
他的背影愣了一下,把脚缩回来,缓缓地朝她转过身去,似乎已经认出她的声音。
她投给他一个温和的眼神,他却只是直直地望着她,声音既清亮又冷酷:
“你来干吗?”
她脸上友善的神情瞬间凝结,难堪地立在那儿。
他并没有站起来,仍旧坐在那把有靠背和扶手的绒布椅子上,仿佛是要用这种冷漠的姿态来挽回他失去的尊严。
“你把我侮辱得还不够吗?”带着嘲讽的意味,他说。
他好像变成另一个人似的,她后悔自己来了。但是,既然来了,她得把话说清楚。
“徐宏志,你听着。”她静静地说,“我是来跟你道歉的。”他怔在那儿,满脸惊讶,但那张脸一瞬间又变得阴郁。
“你这一次又想出什么方法来折磨我?”他冷笑了一声,继续说:“我开始了解你这种女人,你会把男生的仰慕当做战利品来炫耀,然后任意羞辱你的战俘!”
她的心肿胀发大,生他的气,也生自己的气。
“你怎么想都随你,你有权生我的气。”她退后一步,带着满怀的失落转身离去。
听到她走下楼梯的脚步声,他懊恼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对她实在摸不透,当他想要忘记她的时候,她偏偏又飞了回来,栖在那儿,显得小而脆弱,唤起了他心中的感情。
他不知道她那又漆黑闪亮的眼眸里到底藏着什么心事。他希望自己再长大一些,老一些,更能了解女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会用冷言冷语来掩饰年轻的青涩。
爱情始于某种不舍。他曾经舍不得每天不去便利商店偷偷她一眼,哪怕只是一段微小的时间。就在这一刻,他发现自己舍不得伤害她,舍不得让她带着失望离去。
他奔跑下楼梯,发现她已经走出宿舍,踏在花圃间一条红砖路上,快要从他的视野中消失。他连忙走上去,拉住她的背包。
她倒退了半步,朝他转过身来,那双清亮的眼睛生气地瞪着他,怏怏地问:
“你想怎样?还没骂够吗?”
他吸着气,好像有话要说的样子。
没等他开口,她盯着他,首先说:
“你又想出什么方法来报复?还是那些战利品和战俘的比喻吗?”
“你不是说我有权生气的吗?”
她一时答不上来,投给他疑惑的一瞥,搞不清他到底想怎样。
“不过,”他朝她抬了抬下巴,得意地说:
“我弃权。”
“呃,那我应该感谢你啦?”她蹙着眉,故意不显出高兴的样子。
“不用客气。”他唇上露出一弯微笑。
“那我就不客气了。”她径自往前走。
她朝他看,一边走一边绷着脸问他:
“你干吗跟着我?”
他的脸红了,老盯着路面,踢走脚下一颗石子,然后又是一颗,再一颗。
“你是不是打算一路为我清除路障?”带着嘲弄的语气,她问。
他踩住脚下的一颗石子,双手窘困地插在口袋里,终于说: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让你难堪的。”
她回过头来,怔怔地望着他。他让在那儿,傻气而认真,为自己从没做过的事道歉。这颗高贵的灵魂感动了她,她明白自己对他的怪是毫无理由的。
“好吧,我原谅你。”她眨了眨眼,调转脚跟,继续往前走。
“你原谅我?”他莞乐。
“嗯,是的。”她点了点头。
他开始有一点明白她了。她嘴巴比心肠硬。
“你不会是头一次写信给女孩子的吧?”她边走边说。
“是头一次。”他急切地回答。
“不会是从什么《情书大全》抄下来的吧?”她促狭地说。
“当然不是。”他紧张地说。
“我读过那本书。”她说。
“你是说《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她点了点头。
“是什么时候读的?”
“你以为只有你读过吗?我是早就读过了。”
“我十五岁那年读的。”他说。
“我十一岁那年已经读过,比你早四年。”
他狐疑地看着她,说:
“年纪这么小,会看处明白吗?”
“智商高,没办法。”她神气地说。
“那时很想去看看书里提到的埃及沙漠。”他说。
“我去过沙漠,非洲的沙漠。”她告诉他。
“什么时候去的?”
“我小时候在肯尼亚住了三年。”
“怪不得。”
“什么怪不得?”
“你有一种近似非洲豪猪的野蛮!豪猪身上就长满毛刺,会刺得人很痛。”
“我也见过一头很像你的狒狒。”她懒懒地说。
“那么,你是真的见过狮子?”他想起她那张画。
她“嗯”了一声,不太想提起狮子的事。
“你喜欢非洲吗?”他问。
“那个地方不属于我。”她淡淡地说。
“有机会,我真想去金字塔。”他兴致勃勃的说。
她突然静下来这。她没去过金字塔。她原以为总有一天会去的。从今以后,所有风景都没分别了,都成了一片模糊的远景。
“你记不记得牧羊少年在沙漠里认识了一位炼金术士?”过了一会,她说。
“嗯。”他点了点头。
“那位炼金术士拥有一颗哲人石和一滴长生露。”
“我记得这一段。”
“哲人石能把任何东西变成黄金,喝下长生露的人,会永远健康。”
“这两样都不可能。”他回答说。
她却多希望这个故事不是寓言。
“你为什么要念医科?”她突然问。
这个问题深深的触动了他。过去的一年,他几乎忘记了当初为什么选择医科,也忘记了他曾经热切努力的目标和梦想。
“我想把别人的脑袋切开看看。”他笑笑。
“你这么聪明,不像会留级。”她说。
“我并不聪明。”他耸耸肩,无奈地说。
“毕业后,你打算修哪一个专科?”她问。
“我想做脑神经外科,那是最复杂的。”
她停下脚步,朝他抬起头,说:
“你看看我的眼睛有什么问题?”
他凑近她,就着日光仔细地看看那双漂亮的黑眼珠,然后说:“没什么问题。”
“幸好你选了脑神经外科,而不是眼科。”她揉了揉眼睛,朝他微笑。
他心头一震,惊讶地望着她,在她眼中读出了哀凄的神色。
“我的眼睛有毛病,是视觉神经发炎,三个月前发生的。医生说,我的视力会渐渐萎缩。一旦复发,我便什么也看不见了。幸运的话,那一天也许永远不会来临。但是,也许下一刻就来临。就像身上系了个计时炸弹,它不会把我炸碎片,只是不再让我看东西。”她静静地说完。
他太震惊了,一瞬间,他恍然明白,为什么在草地上摔倒的那天,她会那么生气。她害怕自己是根本看不到他躺在那里。他终于知道她为什么放弃画画,为什么从来不在他面前看书。他太笨了,竟然看不出来,还教训她不要放弃梦想。
他在书上读过这个病。病因是病人的免疫系统突然出了问题,可以是遗传,也可能跟遗传没有关系。这个病无药可治,病人的视野会渐渐缩小,盲点愈来愈大,把颜色混淆,一旦复发便很严重,也许最后连光暗都看不见。
她却能够平静地道出这个故事。他难过地望着她,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而愧疚。她的冷淡或冷酷,无非是想把自己气走。他却生她的气,以为她是故意折磨他。就在前一刻,他还故做幽默地取笑她像非洲豪猪。
“别这样看着我,我不需要同情。我觉得现在很好。比起一出生就看不见人,我看的东西已经够多了。我见过牵牛花,见过海边成千上万的红鹳,见过狮子、野豹和羚羊。当然也见过豪猪。我见过浩瀚的沙漠,见过沙漠最壮阔的地平线,也见过我自己。”她坚强地说。
他不知道要对好心产些什么。他也许懂得安慰脆弱和心灵,却不晓得坚强的背后有过几许挣扎和辛酸,又有多么孤单。
“有时候,其实也不用看得太清楚,尤其当你有一张自己都不喜欢的阔嘴。”她逗趣地说。
她继续说:“大部分动物只看到黑白两色,鲨鱼更是大近视。它们照样生存,而且比我们勇敢。”
她失神地点点头。
她朝他微笑:“我的眼睛,从外表是看不出有毛病的。所以,你还是会成为一位好医生的,呃,应该是一位好的脑神经外科医生才对。”
然后,她说:
“我要上课了。再见。”这最后一句话,却说得好像永不会再见似的。
他站在后头,看着她自个儿朝课室走去。他分不出她的坚强是不是伪装的。我们都知道世上没有长生露。在另一个星球,也许会有。可惜,我们是住在一个没有灵药的星球上。
她走远了。他无法使自己的视线从她身上移开。他想起他们初识的那个午后,她掉落在他肩头,出于惊惶和恐惧而悻悻地骂了他一顿。是谁把她送来的?爱情是机遇,还是机遇会把两个命运相近的人一起放在草篮里?
他心中满溢着对她的同情,不是对一个朋友的同情,而是对已经爱上的人的同情。惟有这种同情,使人心头一酸,胳膊变虚弱了。
整个下午,苏明慧都在上课,只在小憩的时候逼自己吃了点东西。她今天在他面前说了那么多话,是好胜地显示自己的坚强,还是奸诈地把她的病说得轻松平常,然后骗他留在她身边?她怎么骗得过他呢?他是读医的。
跟他道出那一声艰难的再见时,她心里渴望他会再一次从背后拉着她,告诉她:
“不管怎样,我还是那样喜欢你!”
她故意加快了脚步,缩短自己失望的时间。这一次,并没有一双手把她拉回去。
今天是假期,她不用到便利商店上班。下课后,她没去宿舍,而是去了火车站。
她坐在月台上,一列火车靠停,发出阵阵的号声,人们挤上火车。她没上去。
她凭什么认为一个偶尔相逢的人会接受她的命运?
在肯尼亚野外生活的那段日子,她有一位土著玩伴。那个比她小一岁的漂亮男孩教她摔跤和用标枪捕猎动物。那时候,她深深爱上了他,发誓长大后要嫁给他,永永远远留在非洲的大地上。后来,她给母亲送了回来,两个人再也见不到面了。临别的时候,男孩跟她说:
“我们是不一样的。”
她偶尔还会想念他,但是,那记忆已然远了。他也许早已经把这个黄脸孔的小女孩忘掉。她也没法想像自己脖子戴着一串项圈,赤着脚,升起炊烟,等她的情人狩猎之后回家。
能够相遇的,也许终于会变得遥远。
夜已深了,月台上只剩下她一个人。她站了起来,深深吸了一口气,离开车站,走路回去。
月亮疏疏落落的光影照在回去的路上。她朝宿舍走去,隐约看到一个人影坐在宿舍大楼前面的台阶上,然后逐渐放大,直到模糊的身影变得熟悉。
她看见徐宏志从台阶上站了起来,似乎已经久等了。
她惊讶地朝他抬起眼睛,他站在那里,一张脸既期待又担心。
“你今天不用上班吗?”他问。
她点了点头。
“我找了你一整天。”他说。
“你找我有事吗?”她缓缓地问。
他那双温柔的眼睛朝她看,暖人心窝地说:“我可以陪你等那一天吗?你说过,也许那一天永远不会来临,也许下一刻就来临。我想留在你身边。”
“不要觉得我可怜。”她固执地说。
“我没有这样想。”他回答说。
“你不是宁愿和一个健康的人一起吗?”
“每个人都会生病的。”
“但我的病是不会好的。”
“说不定有一天可以治好,很多病从前也是无药可治的。”
她难过地笑笑:
“那也许会是三十年,或是五十年后的事。”
“我们有的是时间。”他说。
她看着他,嘴唇因为感动而紧抿着。
“别傻了。”她伤感地道。
他不解地看着她,想弄明白她话里的意思。
“我们还没有开始,你不需要这样做。”她说。
“对我来说,我们已经开始了。”他笃定地望着她。
泪水在她的喉头涨满,她咽了回去,告诉自己,以后要为他坚强。他会是她今生看到的最后一抹色彩,远比沙漠的地平线壮阔。
他羞涩而深情地告诉她:
“假使你不嫌弃我有少许近视的话,我愿意做你的一双眼睛。”
她整个人溶化了,感到有一双温暖的手把她拉向怀里。她飞向他,在他的胸膛里煽动,庆幸自己没有永远留驻在非洲的大地上。否则,她今生将错过了这个永恒的瞬间。
情人无泪 之二 和光阴赛跑(1)
苏明慧手里拿着一面放大镜,躲在图书馆二楼靠窗的一方书桌前面,读着一叠笔记。她已经不能不借助这件小道具了。它上面有一盏灯,把灯拧亮了,可以看得清楚一点儿。不过,用这个方法温习,很累就是了。
她搁下放大镜,朝窗外看去,正好看到一个小黑点大老远朝这边跑来,愈走愈近。虽然对她来说,仍然是朦胧的一条人影,但她早就认出是徐宏志了。上帝要一 点一点地把她的视力拿走,徐宏志的一切却同时又一点一点地深深钉入她的记忆里。单凭他走路的样子,她就不会错认别人。
她朝他挥手,他也抬起头使劲地朝她挥手,动作大得像停机坪上那些指挥飞机降落的工作人员般,生怕她看不到似的。她却已经认也这个小黑点。
现在,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了上来。
“怎么样?”一双期待的眼睛朝他抬起来。
他从牛仔裤口袋摸出那张折叠成一角的成绩单来,在她面前神气地扬了一下。
她把他手里的成绩单抢过来抖开,用放大镜看了一遍,吃惊地望着他。
“你全都拿了A?”
他靠着她坐下来,把脸凑近她,问:
“有什么奖励?”
她在他脸上捏了一把。
他摸着脸说:
“还以为会是一个吻。”
她低嘘:“这里是图书馆呢!”
他看到她口里嚼着一些东西。
“你在吃什么?”
她淘气地朝他脸上吹了一口气,他嗅到了一股果汁的甜味。
“是蓝莓味的口香糖,蓝莓对眼睛好嘛!”她往他嘴里塞了一颗。
他把带去的书打开,陪着她静静地温习。
看到她拿起那面放大镜用神地读着笔记,时而用手揉揉那双疲倦的眼睛。他放下手里的书,吩咐她:
“转过去。”
她乖顺地转过身去,背朝着他。他搓搓自己双手,覆在她的眼皮上,利用手掌的温热,轻柔地为她按摩。
她闭上眼睛,头往后靠,想起每个小孩子都玩过的一个游戏:她的同伴不知道从哪儿跑出来,用双手蒙住她的眼睛,要她猜猜这个人是谁。
要是到了那一天,黑暗是像现在这样,眼前有一双温暖的大手覆着,背后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胸将她接住。那么,黑暗并不可怕。
她吸了一口气,嗅闻着身后那个胸怀的味道。自从眼睛不好之后,她的鼻子和耳朵竟变得灵敏了。她喜欢嗅闻他,他闻起来好香,身上揉和了甜甜的口气、温暖的气息和到病房上课之后消毒药水的味道,像刚从产房抱出来的婴儿似的。她能够在千百人之中很轻易地把他闻出来。
他抗议说,他已经是个成人了。至于她,反而可以想像到,她从产房抱出来的时候,一定是个怒发冲冠,手脚乱舞,非常可怕和难驯的女娃。果然,几年后,她就骑着一头非洲大象横渡鳄鱼潭了。
她告诉他,野生动物的味道并不好闻。它们不像宠物狗,可以拿去美容,然后往身上洒香水。他的鼻子没她那么灵,但是,他还是闻得到她的味道。没有一个人不能分辨恋人身上独特的味道,那甜腻的气息常常在想念中流曳,提醒我们,人的血肉肌肤,不光是由细胞组成的一具躯体,而是有了爱和尘土的味道。
他拿走了她一直握在手里的那面放大镜。他想,她需要一部放大器来代替这面小小的放大镜。
那台放大器就像一部桌上计算机,荧屏下面有一个可以升起来的架格,里面藏着一部闭路电视,把书摊开在上面,然后调较焦点、字体的大小和想要放大的倍数,那一页文字便会出现在荧屏上,阅读时会比放大镜舒服许多。
苏明慧去上课时,徐宏志偷偷来到她的房间,嵌装了这台机器,然后悄悄掩上门离开。
几个小时之后,徐宏志在自己的房间里做功课,发现苏明慧来了。她望
欢迎光临 摆渡论坛 (http://wakinchau.net/forum/)
wakinchau.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