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和长夜天空 也一样
这里和南极的星星 都会发光
从前前日到今天 也不变样
任何事或物 从没法更改这状况
我会永远欣赏你 任何模样
我都会永远喜欢你 符合心中的理想与眼光
为你 我在那样情况 营造出美丽印象
无论哪次我与你再相见 别来无恙
没有 半路感受迷惘 从来心态都一样
无论世事怎样变 路会是近或远 朝著你所在那一方 是我方向
那年我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她,也因此爱上了这首歌。
那时候她就是我的空气,就是我的天我的一切。我心情好的时候想看她,心情坏的时候也想看到她,哪怕一眼就足够。整天幻想着若能跟她走在一起,牵一下她的手,亲一亲她的脸,那叫我从十楼跳下去我都会愿意的。
想她想得受不了,我就想尽一切办法创造所谓的“巧合”,比如说故意从她们教室的窗前走过,故意到她们教室里去找人,故意在她爱走的那条路等她……目的只是为了看一看她。
我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她开始注意到我的存在了。和她擦肩走过时她会朝我看一眼,清澈的大眼睛和似笑非笑的表情更让我心动不已。那时候,一天若多出两个小时,那我二十六个小时都是在想着她。
我再也受不了暗恋的痛苦,鼓起勇气向她表白。话说出口的那一刹简直好后悔,要是说出去的那些话看得见摸得着,我一定拣起来吞回肚里。
她沉默的短短几分钟里,我的心可能一分钟跳了几百上千次,好想转过身拼命跑开,跑到深山老林里去从此不出来……沉默了短短几分钟后,她点头了,她真的点头了!我幸福得快要死过去……
从那天开始,我的世界里什么都是可爱的,连看到下水道跑过的老鼠我都想把它揪回来,听我说说我的幸福感觉。
总之,一切爱情中的幸福我都可以感觉得到,那时候我觉得我就像个神仙。
不知是不是那首《别来无恙》已经听够了,我的幸福感觉越来越淡,甚至不想看到她了。她对我的冷淡表现得无所适从,仿佛我已经不是原来的我。
时间越长,我越找不到感觉。我觉得,我和她没必要再浪费时间了。
当初追她的时候那种幸福,那种辛苦,像是突然离我好远,再看到她,觉得和一个普通的同学没什么区别。
于是,我主动地结束了,像当初主动地追她一样。我只想给彼此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
我也没有说对不起,因为我们都曾经让对方幸福过,现在结束了,不存在谁欠谁的。
后来,我终于发现,其实感情这东西只不过是种感觉罢了。
所以不敢说爱谁,最多只不过是喜欢而已。
爱这个东西,我是质疑它的存在的。